连三府〔2019〕13号
关于开展全乡小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
各村委,各机关部门:
为全面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“双主体责任”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经研究决定,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:全乡所有已建、在建小水电站。
二、工作目标:通过对我乡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,认真排查各小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期限,全面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使全乡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“规范化、制度化,无遗漏、无死角”。农村水电站业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,业主负责人“一岗双责”,既要承担生产管理责任,也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,成立三水瑶族乡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:
组 长:赵神兴(乡长)
副组长:潘奇祥(副乡长)
李芳壮(副乡长)
成 员:邓来成(水利所)
成华伟(安监站)
张明锋(水利所)
黄土生(沙坪村委会主任)
王秋光(云雾村委会书记)
李建明(左里村委会主任)
吴文求(新八村委会主任)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水利所,由张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四、检查内容
(一)水电站(水库)工程安全度汛工作。防汛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,度汛预案是否完备,防汛信息系统是否完好,应急机制是否健全,物资是否到位,措施是否到位。
(二)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。主要检查各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,并做好在册登记备案。
(三)并网安全管理情况。并网线路、自供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五、检查时间
今年的3月1日---3月15日(汛前),7月15日至7月30日(汛中),10月15日—10月30日(汛后),我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全乡的17宗小水电站进行逐宗检查、登记,并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,责令限期整改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成员单位须高度重视,强化责任,严禁检查工作走过场。
特此通知
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
2019年3月1日
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|
2019年3月1日印发 |